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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小学入学年龄规定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规定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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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,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;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,可以推迟到七周岁。

也就是说,截至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儿童可以报名就读小学一年级,而9月1日出生的儿童,则要等到下一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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