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👤 dnawo 📅 2008-10-18 👁 5332 👍 0 💬 0 🔄 来源:福州物价 批准文件:闽价电[2006]27号(自2006年6月30日抄见电量起执行)福州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实行分档累进加价。各档次电价分别为:月用电量在150千瓦时以下部分,调整为0.4463元/千瓦时;151-400千瓦时部分,调整为0.4663元/千瓦时;401千瓦时以上部分,调整为0.5663元/千瓦时。 👍 点赞 0 评论(0) 暂无评论。 提交评论 评论需审核通过后显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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