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机动车科目一/科目二/科目三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

一、科目一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

1.考试内容

⑴.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规章;
⑵.交通信号及其含义;
⑶.安全行车、文明驾驶知识;
⑷.高速公路、山区道路、桥梁、隧道、夜间、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;
⑸.出现爆胎、转向失控、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时的临危处置知识;
⑹.机动车总体构造、主要安全装置常识、日常检查和维护基本知识;
⑺.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、急救等基本知识、以及常见危险物品知识;

2.合格标准

满分为100分,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。

二、科目二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

1.考试内容

⑴.在规定场地内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;
⑵.对机动车驾驶技能掌握的情况;
⑶.对机动车空间位置判断的能力;

2.考试项目

基本考试项目:桩考、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、侧方停车、通过早边桥、曲线行驶、直角转弯、限速通过限宽门、通过连续障碍、百米加减挡、起伏路行驶。

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6项,必考项目(其他考试项目随机选取):
①.大型客车、城市公交车必考项目:桩考、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、直角转弯、通过单边桥、通过连续障碍;
②.牵引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:桩考、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、曲线行驶、直角转弯、限速通过限宽门;
③.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:桩考、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、侧方停车、通过单边桥、通过连续障碍;

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普通三轮摩托车、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4项,必考项目(其他考试项目随机选取):
①.小型汽车、低速截货汽车必考项目:桩考、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、侧方停车;
②.小型自动挡汽车必考项目:桩考、侧方停车;
③.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:桩考、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、通过单边桥。

科目二考试应当先进行桩考。桩考未出现扣分情形的,补考或者重新预约考试时可以不再进行桩考。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,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。

3.合格标准

满分为100分,设定不合格、减20分、减10分、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。

符合下列规定的,考试合格:
①.报考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准驾车型,成绩达到90分的;
②.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。

三、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

1.考试内容

⑴.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;
⑵.遵守交通法律、法规的情况;
⑶.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;
⑷.正确使用灯光、喇叭、安全带等装置的情况;
⑸.正确观察、判断道路交通情况的能力;
⑹.安全驾驶行为、文明驾驶意识;

2.考试项目

基本考试项目:上车准备、起步、直线行驶、变更车道、通过路□、靠边停车、通过人行横道线、通过学校区域、通过公共汽车站、会车、超车、掉头、夜问行驶。

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、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项,必考项目:上车准备、起步、直线行驶、变吏车道、通过路口、靠边停车。其中,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还应当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;其他汽车准驾车型还应当抽取不少于20%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。

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各地实际,增加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,确定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。

3.合格标准

满分为100分,设定不合格、减20分、减10分、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。

符合下列规定的,考试合格:
①.报考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准驾车型,成绩达到90分的;
②.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。

相关文章

[1].福州机动车科目二/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:http://www.mzwu.com/article.asp?id=3133
[2].考试科目内容和合格标准将全国统一:http://www.fujian.gov.cn/ggfwpt/jtly2/jdc/jdcjsz/hdjl/201112/t20111206_431910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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