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市三环以内道路客车货车限行规定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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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重中型载货汽车限行规定

(一).二环路(含)以内道路: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。
(二).三环路全线(含)和二环路与三环路之间道路:实行早晚高峰时段(上午7∶00-9∶00,下午17∶00-19∶00)禁止通行,其中江滨大道(东起君竹路口西至杨桥西路口)、闽江大道(北起洪塘路口南至尤溪洲大桥下)、南江滨大道(西起鳌峰大桥下东至海峡国际会展中心)、南江滨休闲路(北起上下店路口南至中联水岸名居口)、水岸名居口南侧通道(西起闽江大道东至南江滨休闲路)、金榕南路(南起凤冈路口北至金山大道口)、金祥路(东起闽江大道口西至金榕南路口)、凤冈路(东起闽江大道口西至金榕南路口)、东山路(南起化工路口北至园中大桥南侧)等9条道路,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24小时通行规定不变。

二、轻型载货汽车和轻型自卸货车限行规定

(一).二环路(含)以内道路:上午7∶00-下午21∶00禁止轻型载货汽车[除载质量在0.5吨(含)以下外]通行。
(二).三环路(含)以内道路:上午7∶00-下午21∶00禁止轻型自卸货车通行,其中江滨大道(东起君竹路口西至杨桥路口)24小时禁止轻型自卸货车通行。
(三).三环路(不含)以内道路:全天24小时禁止非福州市行政辖区(即挂外地牌照)的轻型载货汽车通行,但允许通过三环路借道过境。

三、大型载客汽车通行规定

(一).公路客运、旅游客运等营运大型载客汽车进出市区客运场站的,二环路以内道路按指定路线通行,二环路以内其他道路禁止通行。
(二).禁止大型载客汽车上二环路高架桥(除尤溪洲高架桥和鹤林高架桥外)通行。

补充说明

[1].轻型载货汽车指车长小于6米且总质量小于4.5吨的载货汽车,包含轻型自卸货车(俗称翻斗车),但不包括微型载货汽车(车长小于3.5米且总质量小于1.8吨)。
[2].大型载客汽车指的是车身长度不小于6米,或者乘坐人数不少于20人的载客汽车。

参考资料

[1].《关于市区三环路以内道路限制载货和载客汽车通行的通告
[2].《福州二环内全天禁行重中型货车 四类客货车限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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