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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学校放假等因素,根据交通流量数据分析,从上周一起,特别是本周以来,我市今年交通流量较去年同期有明显下降,延误指数也呈逐日下降趋势,高峰时速明显上升。为方便广大市民和来杭车辆出行需求,经市政府同意,决定从2022年12月21日(周三)起,地面道路暂停错峰出行措施(快速路错峰出行保持不变)。恢复时间原则在春节以后中小学生寒假结束前,具体将根据城市大脑数据分析及交通运行情况另行发布。

暂不实施错峰出行交通组织期间,本地(含浙A区域号牌车辆)及外地小型客车工作日早晚高峰在“错峰出行”区域内所有地面道路均可通行;在地面道路通行的非浙A车辆无需申请非浙A急事通,上述日期已经申请的非浙A电子通行证,系统不纳入今年累计数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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