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学考试简介

一、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
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,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,是以个人自学、社会助学和国家教育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。
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,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,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生后继续教育,造就和选拨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,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、科学文化素质,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。

二、什么人可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
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、不受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,均可按福建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。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,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。

三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层次
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分为专科、本科两个层次,专业类型可分为专科专业、本科(可分为基础科段和本科段)专业和独立本科专业。
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、本科等学历层次,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。

已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、本科或专科毕业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,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。

四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如何进行管理

按照专业考试计划要求,每门课程都要进行考试,课程考试合格者,发给课程合格证,并按规定计算学分;不合格者,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。

考生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证,省自考办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。

考生因户口先迁移、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转地区或专业参加考试的,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。

五、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

国务院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(国发[1988]15号)规定: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(基础科——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。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理部门本着用其所学、发挥所长的原则,根据工作需要,调整他们的工作;非在职人员(包括农民)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,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。”同时规定: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;非在职售货员录用后,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,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,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。”

六、福建省自学考试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

新报名考生先到当地自考办(就近原则)办理新生报名手续(含个人数码摄像),报名方式分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。

从2008年起,在每年的1月份增加了一次面向社会自学考试,全省每年四次的自学考试报名时间相对固定,具体时间为:

1月份考试报名时间:上一年度的11月5日开始,时间25天,全部网上报名。
4月份考试现场报名时间:上一年度的12月11—17日;网上报名时间:上一年度的12月11日开始,时间2个月。
7月份考试报名时间:当年的5月10日开始,时间25天,全部网上报名。
10月份考试现场报名时间:当年的6月11—17日;网上报名时间:当年的6月11日开始,时间2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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