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O设计常用原则

单一职责原则(SRP: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)

核心思想:系统中的每一个对象都应该只是一个单独的职责,而所有对象所关注的主是自身职责的完成。
原则说明:其实单一职责的意思就是所谓的“高内聚、低耦合”。也就是每个类应该只有一个职责,对外只能提供一个功能,而想起类变化的原因应该只有一个,在设计模式中,所有的设计模式都遵循这一原则。

开闭原则(OCP:Open for Extension,Close for Modification)

核心思想:一个对象对扩展开放,对修改关闭。
原则说明:对类的改动是通过增加代码来进行的,而不是发动现有的代码。也就是说,软件开发人员一旦写出了可以运行的代码,就不应该去改变它,而是要保证它能一直运行下去,这就需要借助于抽象和多态,即把可能变化的内容抽象出来,从而使抽象的部分是相对稳定的,而具体的实现层则是可以改变和扩展的。

里氏替换原则(LSP: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)

核心思想:在任何父类出现的地方都可以用它的子类来替代。
原则说明:同一个继承体系中的对象应该有共同的行为特征,里氏替换原则关注的是怎样良好地使用继承,也就是说不要滥用继承,它是继承复用的基石。

依赖注入原则(DIP: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)

核心思想:要依赖于抽象,不要依赖于具体的实现。
原则说明:在应用程序中,所有的类如果使用或依赖于其他的类,则都应该依赖于这些其他类的抽象类,而不是这些其他类的具体实现类。抽象层应该不依赖于具体的实现细节,这样才能保证系统的可复用性和可维护性。为了实现这一原则,要求开发人员在编程时要针对接口编程,而不针对实现编程。

接口分离原则(ISP: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)

核心思想: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需要使用的方法。
原则说明:一个接口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行为,一个接口应该只提供一种对外的功能,不应该把所有的操作都封装到一个接口当中来。

迪米特原则(LOD:Law of Demeter)

核心思想: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尽可能少的了解。
原则说明:降低各个对象之间的耦合,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。在模块之间,应该只通过接口来通信,而不理会模块的内部工作原理,它可以使各个模块耦合程度降到最低,促进软件的复用。

合成/聚合复用原则(CARP:Composite/Aggregate Reuse Principle)

核心思想:优先使用组合,而不是继承。
原则说明:在复用对象的时候,要优先考虑使用组合,而不是继承,这是因为在使用继承时,你类的任何改变都有可能影响到子类的行为,而在使用组合时,是通过获得对其他对象的引用而在运行时刻动态定义的,有助于保持每个类的单一职责原则,尽量减少类的改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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